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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超越公司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有效嗎?时间:2020-11-23 公司的經營范圍只是公司的商事權利能力,而不是公司民事權利能力的全部。在經營范圍之外,公司作為普通民事主體,依然具有民事權利能力,因而仍然可以簽訂合同。該合同是否有效,應該就合同本身作出判斷,而和公司對經營范圍的“超出”本身沒有任何關聯。訂立合同是若訂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,雙方真實意思表示,且不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,不違背公序良俗,則該合同就是有效的。 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五條: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,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,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。 |